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河北瑞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