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瑞星股份瑞星股份(BJ:836717)2025-09-09 12:33

审计委员会修订 - 2025年9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主任委员提前3天通知[21] - 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工作流程 - 内审部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对审计委员会负责[9][10] - 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先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1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形成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5] 其他规定 - 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通讯会议通讯表决[22] - 必要时可通讯表决召开会议[23] - 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3]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成员签名,董秘保存10年[24][25][26]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异常情况及时披露[26] - 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2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