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3] 人员设置 -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工程师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9] 任职限制 - 因相关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可担任总经理[10] 任期与辞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 - 总经理辞职须提前2个月向董事会递交申请[12] 人员聘任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2] 职权与会议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5]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等组成,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20]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会务由总经理助理负责,会前2天通知出席人员[24] - 总经理办公会需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召开[24]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存期5年[24] 财务与报告 - 公司财务总监应定期向董事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7] - 总经理等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 责任与考核 - 总经理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28] - 总经理考核与奖惩按与董事会签订的规定执行[30] - 副总经理等考核与奖惩按与总经理签订的规定执行[3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3]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