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7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春光智能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 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