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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智能(838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春光智能春光智能(BJ:838810)2025-09-09 12: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9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