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5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 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 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