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公司净资产15%以内的经济活动,资产负债率35%以内的举贷借款[9] - 审批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9]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2] - 特定人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之前通知全体董事[12] 参会要求 - 应参加人员需在开会日期的前2日告知是否参加会议[13] - 书面委托书应在开会前1日内送达董事会秘书[14] 会议举行 - 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长不履职时可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16] 决议通过 - 作出决定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问题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会议记录 - 应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需在记录上签名[19] - 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9] 决议公告与档案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需保密[1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19]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8日旧规则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