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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SZ:000985)2025-09-09 1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12月8日以发起方式设立,设立时总股本为8500万股[7] - 2000年7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63.95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963.95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1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7]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净资产15%以内的经济活动,资产负债率35%以内的举贷借款[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董事[8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3个会计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08]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总监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