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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0007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振华科技振华科技(SZ:000733)2025-09-09 12: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事项审议流程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2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27] - 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10年[27]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25]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其他制度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原制度同步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