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1月19日获批首次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75,807,106股,均为普通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等[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53] 独立董事相关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8]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5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6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6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5]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8]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83]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