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逐项审议,每项均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披露[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受理[12] - 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要求被担保方提供两倍反担保[16] 合同与备案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未经批准无权签署[18]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备案并保存文件资料[18]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总监关注被担保方情况,提前两月督促清偿[18] - 被担保方财产需登记,归还债务需确认解除责任[19] - 发现风险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19] - 被担保方未履行义务,公司启动追索程序并披露[19]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财务管理中心提请申报债权[19]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按程序重新审核审议[19] 信息告知与披露 - 特定情形下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22]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应在报告中汇总披露[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