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9] - 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11] 责任分工 - 项目承办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相关工作[14] - 总经理为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15] - 财务管理中心是归口管理部门[15] 运营监督 - 组建控股、参股公司应派董事参与监督决策[16] - 内部审计中心及时审计监督并定期审计财务收支[16] 资产处置 - 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16] 投资收回转让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0] 项目终止 - 项目终止时财务管理中心全面清查并会计处理[19] 检查披露 - 董事会可检查或抽查投资项目决策执行情况[20] - 投资事项按规定披露,知情人员保密[19]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有信息知情权[21] - 所属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