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交易规则 - 买卖股票前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8] - 核查有问题需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提示风险[8] - 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8][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10] - 离婚分割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股份总数25%[10]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禁止交易期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4个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2] 信息申报 - 应在5个时间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及持股变动确认、申报和管理[15] 变动披露 - 持股变动(权益分派除外)获悉当日报送股东持股变动情况信息[15]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16] - 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及时报告并披露结果公告[16]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违规处理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 违反制度上报北交所并给予相应处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