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日内披露[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9] - 离职后三工作日移交文件,完成后签确认书[12] 义务与限制 - 离职前未履行承诺需制定方案,否则公司可要求赔偿[12] - 离职后忠实和保密义务在合理期间内有效[14]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