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0030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5] 会议召开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4] 职责与权限 - 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0] - 拟订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5] - 制订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决议需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为签字方式[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 委员闭会可跟踪高管业绩、查阅资料并作出评估[29][3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