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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华亚智能华亚智能(SZ:003043)2025-09-09 11:4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6]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董事会秘书需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股东[9]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违规操作[11] 业绩预告 -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1]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前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23]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3]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3]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1] -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出现4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4]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30]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33]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条件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36]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30]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3][34] 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14]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两种文本发生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1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3种情形之一,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5]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的,应妥善归档保管[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1][4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1]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4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三个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43]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披露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44]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45] 其他规定 - 公司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需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34][3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深交所提交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37]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38] - 公司应认真对待深交所对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查意见,按期回复问询并按要求处理[38]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时,涉及财务信息需按规定更正及披露[39]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报和半年报应包含转股价格调整等六项内容[39]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或未完成整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按规定停牌与复牌[40]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必要时公开澄清[46] - 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传闻应针对内容是否属实等事项,对象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等[4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披露[50] - 重大信息报告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50] - 信息发布流程包括制定、审核、报送深交所及江苏省证监局、公告、归档[52]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如实回复[53]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55]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签保密协议,关注引导核心人员媒体信息发布[5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6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人员对未公开财务等信息保密[61] - 内部审计人员未遵守保密义务致公司损失应赔偿,收益归公司[6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6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将所持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69]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70]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督促通报[7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对责任人处分[73]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73]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75]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