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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宏英智能宏英智能(SZ:001266)2025-09-09 11:47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6]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于专项账户,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管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14]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原则用于主营业务[8] -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10] 募集资金延期与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12]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资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闲置资金处理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等[14][16] - 公司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7] - 公司用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信息[18]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资到位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23]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23] 项目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资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资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资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