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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 - 内部审计制度
宏英智能宏英智能(SZ:001266)2025-09-09 1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审部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内部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2] 异议处理 - 内审部对审计决定和结论有异议,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13] 报告提交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重大情况报告 - 内审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5] 检查评估重点 - 内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5] 及时审计事项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17] 募集资金审计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8] 业绩快报审计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19] 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21] 自我评价报告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23] 专项说明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3] 人员管理 - 公司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内审部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按工作表现给予奖惩[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