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需书面反馈[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东会审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2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6]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19]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20]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2] 会后实施与董事会审批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 董事会审批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项[3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3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1] - 董事会审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以上的借(贷)款事项[31]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事项[32] - 董事会审议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交易事项[32] - 董事会审议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交易事项[33] - 董事会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交易事项[33]
中国天楹(0000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