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开展选聘[7] - 改聘需提前10天通知,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平均报价为基准价[10] 信息披露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化超20%需说明情况[10]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和监督职责评估报告[11] - 拟改聘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其他要求 - 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合同明确责任[11]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形成意见[22] - 事务所主动终止需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25] - 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及项目调查情况[17]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与基准价差异[17] - 事务所分包转包等严重情形不再聘用[17]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