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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雪迪龙雪迪龙(SZ:002658)2025-09-09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为候选人[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满六年者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补选与解除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21]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履职保障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3] - 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23] - 公司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7]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监管[28]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1] 其他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