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5月19日首次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4831139元[7] -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630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4831139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 [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符合条件股东可请求起诉或自行起诉[28][29]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未执行,有权为公司利益起诉[2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7][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兼任高管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5]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7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5] - 若公司盈利且符合条件,董事会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5]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8]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1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2][12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126]
中洲控股(000042)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