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0000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至少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 - 满足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12]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可举手、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1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决议应依据审计财报,且与审议定期报告同时进行[16]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17] - 现场及视频、电话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17] - 董事会秘书或工作人员记录会议,出席人员签名,记录含多项内容[17][18] - 与会董事在决议签字并担责,表明异议且记录可免责[18] - 董事会决议公告按深交所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