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5]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无特殊情况可以不经审计[20]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除非证券监管机构和上市地交易所另有规定[2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需披露[2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由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监督检查[29]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39]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人员知晓重大信息应立即通报[30] - 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生当日内要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37] -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等负责人及信息报告人需及时报送信息并对其负责[42] 信息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2]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需审查相关内容并提出保密要求[52] - 向行政主管机构报送信息应注明“保密”字样,难保密时报告董事会秘书[56]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将按规定处理[58] - 本制度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制定修改,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61]
中国外运(6015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