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8732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荣亿精密荣亿精密(BJ:873223)2025-09-09 10: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多种情形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比例、任职经历、违法违规等[10][11][13] 选举流程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履行程序选举独立董事[17]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8]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9]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需60日内补选[19][20] 履职要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行使特别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报告董事会[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会议制度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过半数推举召集人[27][29] - 公司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支持[30] 其他规定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津贴方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