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8732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荣亿精密荣亿精密(BJ:873223)2025-09-09 10: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制度》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重大事项审议 - 5种重大交易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2] - 7种对外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5]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担保规定 - 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担保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应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5] 财务资助限制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12个月累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9] 报告使用期限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21]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发出通知[3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33]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4] 会议变更与记录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决议撤销与通过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1]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9]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9]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0]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总数的1/2[62]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57] 候选人资格审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自查任职资格并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核查候选人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提名人撤销提名[59]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6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自决议通过之日就任[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7]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要作出解释并公告[6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6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70] 规则相关 - 本规则公告等指在指定平台发布信息[7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7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