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873223) - 内部审计制度
荣亿精密荣亿精密(BJ:873223)2025-09-09 10: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更名议案[3]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8]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情况[13] - 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14] - 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6]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23]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4] 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要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报告[2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28] 配合与机制 - 各内部机构等应配合审计部工作并提供条件[16]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绩效[30] 奖惩建议 - 审计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38] - 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追责建议[39] 内审人员处理 - 董事会可对违规内审人员给予处分、追责,严重者移送司法[4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