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8732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3] 制度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含充分披露等六项[7] - 管理目的有建立双向沟通等五项[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多项[10] - 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等五类[11] - 沟通方式有公告等多种[12] 会议安排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中小股东[10] - 定期报告后可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不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3] - 年度报告说明会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董事长等出席,提前2交易日通知[14] 责任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为董事会秘书,职能部门是董事会办公室[16] 其他规定 - 管理职责有分析研究等九项[17][18]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8] - 组织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17] - 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8]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等四种方式解决[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日后法规冲突按有效规定执行并修订[21][22] - 制度9月9日发布,审议通过日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