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8732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3]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3]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1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报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提前3天通知,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