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5]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通知全体董事[8]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获董事认可[8] 出席条件 - 除特定议案外,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10][12]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2]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4]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14]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另有要求[17]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会议或事项[1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含日期等内容[20] - 与会董事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0]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决议披露前人员保密[21]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落实,分管领导督促,秘书处督查汇报[22][23]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处保存30年[23][24] 生效条件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