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信测标准信测标准(SZ:300938)2025-09-08 12: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董事会任免[5][6] 任期与变动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内除非特定情形不得无故解职[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 职责与权限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0] - 行使监事会职权,如审核定期报告等[11]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查,未采纳需披露理由[13][15] - 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内部审计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保持独立,至少季度报告[17][2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2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四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提前3日[2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7][28] 其他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4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向独立董事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32] - 原监事会未完结事项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档案30日内移交[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