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除董事会审议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方式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授权决策情形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2] - 与关联自然人单项交易金额未超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项交易金额未超过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比例低于0.5%,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3] 交易计算与执行 - 公司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交易,以累计数计算数额[14]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交易按参股比例乘金额后按标准执行[14] 投资审议流程 - 主业范围投资建议经相关方书面提出,总经理办公室分析、总经理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非主业投资建议经相关方书面提出,总经理组织研究,可行则编制草案报董事会审议[18] - 需股东会审议的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6] 投资实施与管理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23] - 总经理发现投资方案问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修改、变更或终止方案[23] - 经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23]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23]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若出现问题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23] -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检查[24] -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管理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5][26]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审批投资项目造成损害的,追究当事人经济和行政责任[26]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的,可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26] 办法生效与修改 - 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30]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