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从16,122.5135万元增至24,349.6348万元[3] - 已发行股份总数从16,122.5135万股增至24,349.6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人员任职与离职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8]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担连带责任[8] 担保与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会议召开与规则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25][26][27] 报告披露与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9]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9]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40]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0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3]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