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人员变动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4]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离职两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8] - 离任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义务责任 - 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0] - 保密义务至商业秘密公开时止[10] 股份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0] 制度效力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