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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江丰电子江丰电子(SZ:300666)2025-09-08 12: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5469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5320683亿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65320683亿股[7][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407亿股,每股金额为1元[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长1人[8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 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殊情况需3/2以上通过[115]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等一般项目和检验检测服务等许可项目[12]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