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第四期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6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81%[6][27] - 首次授予14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34%;预留200.00万股,占0.48%,预留占授予权益总额12.50%[6][27] - 2024年1月第三期实施后,尚有944.258万股在有效期内,占公司股本总额2.25%[7][27] 激励对象与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38人[8] - 董事左剑铭获授45.50万股,占权益总量2.84%,占总股本0.11%[29] - 财务总监张琰获授38.00万股,占权益总量2.38%,占总股本0.09%[29] - 136名骨干人员共获授1316.50万股,占权益总量82.28%,占总股本3.14%[29] - 首次授予价格(含预留)为9.00元/股[8][39] 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30]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30%、40%[33] - 预留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30%、30%、40%;披露后授予,归属比例50%、50%[34][37]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净利润触发值800万元、目标值1000万元[44] - 2026年净利润触发值3200万元、目标值4000万元[44][1] - 2027年净利润触发值8000万元、目标值10000万元[44][1] 费用摊销 - 拟授予1400.0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1245.69万元[58] - 2025 - 2028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162.82万元、586.22万元、344.09万元、152.56万元[58]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并公告,未完成需说明原因并终止,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3]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8]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68]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情形,激励计划不变更[68]
雷曼光电(300162)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