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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雷曼光电雷曼光电(SZ:300162)2025-09-08 11:52

股权激励合规情况 - 雷曼光电不存在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1]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11][13]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6] 激励计划数据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6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81%[18] - 尚有944.25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占2.25%[1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0%[1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00元/股[21]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30%、40%[22] - 预留部分不同授予时间对应不同归属比例[23] 其他要点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 激励计划实施需股东会决议批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