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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832491) - 内部审计制度
奥迪威奥迪威(BJ:832491)2025-09-08 12:02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7] 审计部设置与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范围与重点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检查评估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15]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6] 其他审计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9] 报告出具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审计报告[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人员管理与制度解释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