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2016年11月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A股,12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2022年12月19日获批发行1268.48万份GDR,2023年12月18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7] 股份认购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5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3] - 陈秀峰认购股份3342.855万股,占比44.5714%[25]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624.9975万股,占比8.3333%[25] -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46.4300万股,占比5.9524%[28] - 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57.1425万股,占比4.7619%[28] - 四川中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85.7175万股,占比5.1429%[2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收购股份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一)项情形10日内注销[3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二)、(四)项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相关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1]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1] 公司治理相关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44] - 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47]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3][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4][6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6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5]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60]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30%需特定审批[16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6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6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64] - 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中期分红[165]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需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8]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4][17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7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3][18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5][186] - 债权人接到合并、分立、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5][186]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18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0] - 公司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0]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9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3] - 债权人接到通知应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9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190]
星源材质(300568) - 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