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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星源材质星源材质(SZ:300568)2025-09-08 11: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重大事项审批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9] 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名或《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13] 独立董事提议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4]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 股东自行召集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一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6]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投票委托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37]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文件需经过公证[38] 会议资格 - 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授权人士行使权利不用出示持股凭证等证明[34] - 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不符合规定视为出席会议资格无效[3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事项决议类型 - 董事会成员任免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4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关联关系表决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48]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51]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46] 质询与发言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质询作解释说明,特定情形可拒绝[37] -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原则上每次不超五分钟[3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5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8] 计票与监票 - 若持反对意见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份额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应另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54] - 经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推荐人士开始履行计票或监票职责[5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5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5] 提案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5]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