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表192人,代表股份103,179,960股,占比56.7536%[6]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份89,927,080股,占比49.4639%[6]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3,252,880股,占比7.2897%[6]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洪伟艺持股61,337,780股,占比33.7385%[9]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占比99.6236%[10] -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占比99.6226%[11] - 《关于向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控制权的议案》同意占比99.7223%[1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中小投资者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占比92.1339%[10] - 中小投资者对《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占比92.1116%[11] - 中小投资者对《关于向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控制权的议案》同意占比94.1959%[12] 会议合法性 - 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14] -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