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 - 公司章程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6000140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2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6] 股东信息 - 郭清海认购3672万股,出资比例51%[17] - 郭鸿江认购1728万股,出资比例24%[17] - 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360万股,出资比例5%[17] 股份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8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05]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终了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利润分配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15] 章程相关 - 本章程自2025年9月8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