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属应审议关联交易[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7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参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事项[26]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11] - 审计等三个委员会成员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含会计专业人士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1] 其他 - 交易标的为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计算,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9] - 公司一般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交易额,委托理财以12个月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蒙泰高新(3008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