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设置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2人[11]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证券投资部等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1]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3]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25] - 制度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生效[25] - 制度冲突或未规定按相关规定或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日期为2025年9月8日[26]
蒙泰高新(3008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