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 任期内解任董事、高管自决议作出之日生效[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 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