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南瑞泽(0025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海南瑞泽海南瑞泽(SZ:002596)2025-09-08 1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报告,建议撤换[4] 审计检查要求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7]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0] 报告与会议安排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特定情形下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权限 - 可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事项并提供材料[14]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4] 资料保存与汇报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决议及表决结果书面汇报董事会[14] 保密与日常工作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14] - 内审部负责日常办公和联络工作[16]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1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