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履职与会议召集 - 委员连续二次未履职,应建议撤换[4] - 特定情形需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不定期临时会议可随时通知[7]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七天内召集[7]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决策支持与评价 - 公司职能部门提供财务、经营资料[10] - 委员会对董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建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