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0]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8]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参与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4]
海南瑞泽(0025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