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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00259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海南瑞泽海南瑞泽(SZ:002596)2025-09-08 10:01

内审人员与会议安排 - 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审计报告与资料管理 - 审计终结后应在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者需在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9] - 公司内审部对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审计流程与立项 - 审计项目立项由内审部负责人确定或相关部门等提出报其批准[18] - 实施审计三日前(特殊项目除外)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通知书[18] 内部控制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25] 内审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同意不得泄露,查阅需办手续[29]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工作绩效[31] - 违反审计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董事会给予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31] - 违反审计制度的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未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