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股东信息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1]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进展情况分五种情况报告[15]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12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需披露则汇报并公开[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信息报告相关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定期报告[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工作[18] - 总经理等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